记者 刘萍 通讯员 司光昌 报道 晨报滨州9月5日讯 “希望您以后增强守法意识、依法经营,不要再出现类似行为,谢谢!”这是滨州市城市管理系统对执法人员警诫当事人改正错误时的用语规范。近日,滨州市城管局向全市城管系统正式印发了《滨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用语规范》。 该用语规范分现场管理执法用语、接待来访用语、接打电话用语三部分共55条,针对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工作常用语言进行了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将文明用语贯穿到具体城市管理工作中去,用专业的语言、礼貌的谈吐与行政相对人进行交流,有利于赢得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全市城管系统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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