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萍 报道 晨报滨州9月11日讯 9月11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对《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七五”普法以来,滨州市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滨州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滨州市先后有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一大批村居(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9年滨州市被推报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市。 新闻发布会上,滨州市普法办就“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就文件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及落实的具体措施等四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根据实施方案,滨州市将在全市国家机关中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的主体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积极推进普法理念、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创新。为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落细,滨州市普法办制定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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