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HT01版:桓台高青新闻
3    4   
PDF 版
· 楼上装修抛物 砸伤过路女子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村里办摄影展 记录村庄变迁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桓台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严防事故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公益电影下基层丰富生活暖人心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鲁中晨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本版上一期 本版下一期 日历
鲁中晨报 主办      ;
第HT01版:桓台高青新闻
3    4   
PDF 版
3上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下一篇:村里办摄影展 记录村庄变迁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2019/10/11
朗读

楼上装修抛物 砸伤过路女子 
相关部门提醒: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记者 荆姝葳 报道
  晨报讯 近日,一市民路过桓台县兴桓路南首一家店时,被空中坠落下来的物品砸伤了眼睛。后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是附近单位装修时,将一块板状物体从四楼窗户抛出,被大风刮到当事人身上。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有关部门提醒市民,高空抛物系违法行为,市民切勿往楼下丢弃物品,以免出现伤人事件。
  近日,120接到急救电话,称在桓台兴桓路南首有人被疑似广告牌的物品砸伤,受理员立即派桓台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前往救治。据了解,伤者是名30岁左右的女子,眼睛被砸伤后出现视物不清的症状。经过治疗,受伤市民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生命危险。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得知该消息后,他们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由于兴桓路整段没有楼顶广告,确定不是广告牌坠落伤人。执法人员查看了附近的视频监控,并走访了周边群众。目击市民和周边商家均表示,砸伤市民的是一块板状物品,是从一栋正在装修的建筑物四楼窗户抛出,被大风刮到了当事人身上。
  记者了解到,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桓台县有关部门提醒市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发表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10/1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