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史冠亮 报道 晨报淄博10月17日讯 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已经从宣传警示语变成了大多数人自觉遵守的内心约束。但仍有人不顾他人与自己的安危酒后驾车,甚至屡教不改。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就遇到了这样一名“二次酒驾”的司机。 今年8月8日晚上,司机边某驾驶一辆鲁C29***的小轿车沿临淄区兴边路行驶至309国道路口时,遇见民警正在执勤。在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室有很大的酒气。民警要求其提供驾驶证件时,边某未能提供。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边某属于酒后驾车。随后,边某被民警带回大队详细调查。 令人惊讶的是,今年6月,陈某就因为犯危险驾驶罪被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其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边某被释放不久,却再次因酒驾被抓。 10月14日,边某因二次酒驾再次被拘役,面对判决,“二进宫”的边某说“下次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此时边某已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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