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李露 报道 晨报淄博10月30日讯 “我被仇家追杀!”民警接到一名男子报警后立即出动,发现对方是吸食了“笑气”之后产生幻觉。民警据此追查,抓获了2名合伙卖“笑气”的人员。 10月26日,张店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接到一个神秘的报警——电话中的报警人语调急促,语无伦次,称自己在淄博新世界商业街上被仇家追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在路边一酒吧门口见到了报警男子仲某。民警眼前的仲某眼神涣散,站立不稳,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什么,疑似吸食毒品症状。被带回派出所后,逐渐清醒的仲某交待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店无业人员仲某认识了开酒吧的桓台男子章某,两人成了朋友。之前吸过“笑气”的仲某为了谋取巨额利益,在章某的酒吧里卖“笑气”,并给章某一部分“场地租赁费”。后来,与仲某一起吸过“笑气”的张店女子朱某也加入了售卖行列。仲某低价购进大瓶“笑气”,然后分装到气球里,以高价卖出赚取差价。仲某和朱某一边售卖,一边自己吸,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获利不菲。终于,10月26日,仲某吸“笑气”过量产生了幻觉,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据了解,“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最早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多用于蛋糕制作,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因为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所以暗地流传于国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 朱某和仲某因非法买卖、储存、使用危险物质被张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酒吧老板章某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处罚。当天在酒吧吸“笑气”的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将其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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