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于宁 报道 晨报讯 日前,淄川区图书馆全面开通“二代身份证免押金借阅”服务,在淄川区图书馆和各乡镇分馆推广。读者不论户籍地,均可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到淄川区图书馆总馆和分馆开通免押金借阅功能。办理成功后,身份证就可以当借书证使用,不需再交押金。 办理流程: 1.注册、激活 (1)凡年满十六周岁、已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馆进行注册,由工作人员将身份信息录入系统,注册完毕后,读者身份证即可作为淄川区图书馆新读者证借阅图书。 (2)未满16周岁、未领取“二代身份证”的读者,由监护人陪同、用监护人身份证到馆注册。 2.图书借阅 每个身份证每次限借图书2册,每册借期为30天,并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当天算起,仍为30天。 3.挂失 如不慎丢失身份证,应及时到馆或电话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超期与损坏处理 (1)逾期还书按“以捐代罚”办法处理,可根据滞纳金金额(按每天每册0.1元计算,每册最高限额为10元)进行爱心捐款(全部用于每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捐款不设找赎,金额原则上不少于应缴滞纳金金额;若无续借正当理由,借期超过100天,图书馆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醒读者;对超期365天以上拒不还书的读者,图书馆将终止其身份证借阅功能,今后不再向其提供服务,并将其列入淄川区图书馆失信读者“黑名单”,其失信信息将纳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至少保留五年)。 (2)图书损坏或遗失按原规定赔偿。 5.原借阅证处理办法 开通“二代身份证”借阅功能后,原读者证继续并存使用,在条件完善、时机成熟后逐步取消;原缴纳押金的持证读者也可随时凭原读者证和押金单到馆办理退证退押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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