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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朗读
 
警法联动 跨区协作 精准定位
淄博中院:构建长效、快速、高效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法警列队准备出发。
  执行法官与当事人进行现场沟通。
  执行指挥中心调动全市法院执行行动。
文/图 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张玉杰 王琦
  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转入“切实解决执行难”新阶段,按照“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要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已经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支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中坚力量。记者11月3日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上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责任不减、压力不减、力度不减,着力构建了以“警法联动、跨区协作、精准定位”为主要特点的长效、快速、高效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
  警法联动 及时实现信息共享

  7月24日凌晨4点,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干警根据淄博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反馈的被执行人相关购票信息,在淄博火车站出站口进行周密布控;凌晨5点20分,法院法警成功对被执行人张某实施强制拘留措施。在向张某出示执法证件及《拘留决定书》后,张某才“恍然大悟”,他坦言自己因为父亲生病住院才从成都急急忙忙赶回来,但因为已经上了“失信黑名单”,不能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只能乘坐普快列车,没想到坐了整整38个小时硬座,一出站便被“堵”了个正着。从“抓不住自己”的黄粱美梦中醒来,张某被带至法院,经过案件承办人近一个小时的辩法释理、情绪安抚、行为规劝,最终,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案款。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市公安局反馈的线索,对张某成功采取拘留措施,使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为了破解法院执行过程中“人难找、物难寻”的问题,在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淄博市公安局建立了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和协助查控等方面加强对法院的工作支持,第一时间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出行信息、居住信息等线索,实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使用情况、进入高消费场所、出入边境等信息,实现司法大数据与公安大数据的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公安系统已经为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68人次,协助查控112人,有效地提高了法院找人查物和执行工作的效率。

跨区协作 着力整合执行警力

  7月23日凌晨,大暑,淄博的天气闷热异常。逃避法院执行一年多不现身的陈某,正在酒店凉爽的空调房里酣睡,怎么也没想到法院的执行干警会“从天而降”,他逃避执行的清凉美梦被惊醒。
  陈某涉及的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因未按约定还款,担保人周某代其清偿债务后,向陈某追偿,但陈某玩失踪找不到人。周某起诉到淄川区人民法院,案结后申请执行。据了解,陈某在淄川区人民法院共涉及执行案件9件,涉案标的287万元。
  陈某长期不在淄川,法院多次找人未果。而这次,陈某在博山区一家酒店刷身份证入住,侦测到行踪信息后,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三团队申请协助执行。上午9点许,博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负责人李科源一接到淄博中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便立即带领法警驱车赶到被执行人陈某所在的某快捷酒店,将其控制并带回博山区人民法院。在法院等候的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三团队的干警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随后将被执行人带上淄川区人民法院的警车,并对博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高效迅速的协助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淄博作为典型的组团型城市,各区县相隔较远,当事人因购票、入住、驾车被监测到行踪时,往往很快就会离开。承办法院出警行动存在时间差和滞后性,导致追踪不及时,动员人力物力最后无功而返的可能性比较大。”淄博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曹勇解释,通过整合两级法院法警警力,淄博中院法警支队对拘留、拘传专项工作统一调度,从而实现了警力的上下联动和跨区县联动。在此期间,各法警大队留足警力,24小时值班备勤,并提前一日将带班司法警察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法警支队。备勤司法警察保持通讯通畅,接到调度指令,迅速对被拘留人实施拘留。拘留过程中,法警大队将拘留情况及时反馈给淄博中院法警支队,最大限度地缩短前期沟通交流的时间,在最有效的时间内以期达到最好的执行效果。据了解,从掌握被执行人信息到对被执行人实施控制,大约能在两个小时内完成。

精准定位 大数据助力执行攻坚

  7月25日,记者跟随淄博中院执行法官和法警队伍,全程见证了集中拘留、拘传专项行动全过程。早上6点,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位于张店区重庆路的被执行人姚某家中,被执行人没有在家,只有其家属在家。没有见到被执行人,执行法警们颇为遗憾,“前期我们已经通过公安部门进行了精准定位,根据其车辆行驶轨迹推算其出行时间,并且盯了好几天了,他每天都差不多八点开车出门上班。原来姚某早起出门晨练了,执行法官与法警对其家属说服教育,家属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回家,法警将姚某拘留。
  如今,尝试应用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方式去综合相关信息,从而分析个人生活轨迹,成为了查人找物的新方式。在桓台县人民法院对张某进行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就经常采取各种方式隐藏行踪。在此次拘留、拘传行动中,通过公安系统布控,法院工作人员查到其妻名下有机动车一辆,而车辆行动轨迹表明,这辆汽车的经常使用人是被执行人张某。执行当日,法警来到张某家中,张某果不其然又不在家,法警遂对车辆进行了查封。得到消息的被执行人,立马现身并支付现金还清了欠款。
  据了解,执行法警收到拘留、拘传决定书后,立刻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行对接,利用天网系统、人员信息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相关生活轨迹进行全方位大数据分析。结合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就可以查询出被执行人的车房信息、违章记录、报警记录、住宿记录等个人近期行动轨迹;被执行人一旦使用身份证买车票、住酒店、处理违章等,相关活动信息就会自动反馈到执行法警预留的手机号内。以上这种人员布控方式,只能监测到相对一段时间内、一定区域内的被执行人活动信息,除此之外,通过人脸识别和车辆行动轨迹的识别则更加精准化,这些方式一起为法院执行行动提供信息服务。
  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已成为破解“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的有效举措。目前,以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管理平台为主干,以执行查控网、执行网络拍卖平台、执行公开平台、执行失信名单库等为分支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已初具规模。很多失信被执行人往往跟多个案件有关系,法院的信息化则通过整合所有辖区内的案件信息,打通执行案件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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