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灵芝 报道 晨报淄博11月10日讯 淄博市委、市政府于11月7日出台文件,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职业保障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消防员工作热情,积极投身新时代应急救援事业。 职业保障机制明确了7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坚持平移与创新相结合,实现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特别在优先政策、职业荣誉、薪资待遇、医疗待遇、住房待遇、子女教育等关系切身利益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尤其将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了部分保障范围,实现了专职队员和国家队员无差异。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了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保持发文立户、独立参会、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等权限;在优先政策方面,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在交通出行、看病住院、市内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在职业荣誉方面,明确了将消防救援队伍通报表扬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通报表扬体系,并对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干部培训交流方面,建立了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交流机制,明确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考察学习、参观调研和学习范围,探索畅通消防救援干部和地方干部交流渠道;在生活待遇方面,明确了薪资待遇、医疗待遇、伤亡抚恤待遇和住房待遇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将消防救援人员值班战备、执勤补助、高危补助、重大安保补助、精神文明奖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中列支;在社会优待方面,明确了家属户口随迁、落户、工作安置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在财政预算保障方面,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消防救援队伍财政预算保障政策落实,财政分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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