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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法官及法院干警整齐列队,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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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记者 高阳 通讯员 张玉杰 王琦 晨报淄博12月4日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今天,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同时,该院还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人民陪审员、社区居民代表等公众代表参观综合审判大楼,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感受司法公正公开。 上午9点30分,全体法官及法院干警整齐列队,在党组书记、院长王玮领誓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仪式结束后,公众代表参观了审判法庭、淄博中院法律文化展览馆、信息网络中心等。 据了解,淄博中院法律文化展览馆历时4年的论证、设计、筹备和建设,于今年9月29日正式对外开放。该馆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先驱之光”,主要反映了世界法制和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历程;第二部分“雄关漫道”,主要反映了清末、民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制发展历程;第三部分“困知勉行”,主要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直到改革开放前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历程;第四部分“创新发展”,主要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新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综述;第五部分“法治筑梦”,呈现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之展望。 面对新时代的召唤,淄博中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相关链接
国家宪法日 为何是12月4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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