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晶 记者 贾亮 报道 晨报淄博12月25日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浓厚氛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坚持常态化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酒醉驾案件办理力度,日前依法集中刑事拘留8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驾驶人。 今年9月30日上午7点08分许,张某醉酒驾驶鲁C****E号轻型普通货车顺南沣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山中队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9月8日下午2点31分许,赵某醉酒驾驶鲁M****E号“大众”牌小型轿车顺博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博临路房家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0.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8月18日下午4点03分许,相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顺张皇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门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0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8月16日下午3点35分许,孔某醉酒驾驶鲁D****7(鲁D****挂)号“豪沃”牌重型半挂车顺兴边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王庄村路口以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8月9日下午2点38分许,唐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大阳”牌二轮摩托车顺福山托儿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福山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7月4日下午4点48分许,宋某持C1证醉酒驾驶鲁V****9号(已注销)“天马”牌二轮摩托车顺太公湖沿湖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月牙湾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6月30日早上6点17分许,陈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宗申”牌二轮摩托车顺兴边路由南向北行驶至S102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6月13日晚上9点53分许,张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军工”牌正三轮摩托车顺临淄区山王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路立交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6mg/100ml,民警带张某前往齐都医院抽取血样,张某借机逃脱。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176mg/100ml作为认定张某醉酒驾驶的依据。 上述8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临淄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力度,有效教育和震慑违法行为人,营造全社会共同警示、共同监督酒醉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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