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璐 通讯员 王军 于珂涵 报道 晨报讯 近日,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责任落实,确保省食品安全区复检顺利进行,保障全区食品安全,临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食品安全区现场检查细则,明确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规范提升。 企业需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与各项生产记录。各库房要具备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设施;物料离地离墙存放。车间卫生符合要求,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对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按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熟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供考核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另外,临淄将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企业要确保进货查验、生产过程(领料、投料、关键质量控制点等)、出厂检验、销售等纸质记录完善,能够完成成品倒查追溯。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同时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明确一旦发现包括检验不合格食品在内的所有不安全产品,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主动召回不安全产品,制订召回计划,并交监管部门评估;细化三级召回,明确召回公告内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处置措施等。据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召回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企业需主动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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