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荆姝葳 通讯员 孙乙丁 报道 晨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控制桓台县餐饮行业油烟超标排放,减少餐饮油烟对居民的影响,近日,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城区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实地检查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油烟排放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门店476家(含烧烤门店57家)。 从检查结果来看,城区476家餐饮门店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共计460家,未安装的16家(含新开业5家)。执法人员对未安装门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并对已安装门店的净化设施逐一进行了测试和检查,经查,已安装设施均可正常运行,但普遍存在油渍清洗不及时的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专门印发了整治通知,要求各餐饮经营门店立即开展油烟净化设备的自查自纠,及时清洗、检修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逾期未改的,根据规定,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视情况需要,对饮食单位油烟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监测。对超过排放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关于桓台县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的通知》476份。 下一步,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将继续加大对餐饮行业的检查力度,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对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各餐饮门店强化自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餐饮油烟排放的相关规定,将油烟净化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油烟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