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王德亭 王学贵 报道 晨报讯 “真心感谢你们,我们拿到不动产权证,心里石头就落地了!”2019年12月31日上午,家住临园生活区供销社小区的曹效胜等人,代表该小区310户居民送来一面锦旗,对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为他们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表示诚挚感谢。 据了解,临园生活区67、68、69、70、78、79、80号楼是上世纪90年代临淄区供销社自建职工住宅楼,因未办理改变用途协议出让手续使得住户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自该问题纳入临淄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后,临淄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到小区对接、了解掌握实情,制定完善用地手续途径。由于供销社小区住宅楼土地原为供销社划拨商服用地,小区内存有营业房、房改房及商品住宅,情况比较复杂。 经过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积极与小区物业委商讨,破解制约发证问题的“瓶颈”,按照临淄区解决不动产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在居民积极配合下,完善了该小区住宅部分用地改变用途划拨及协议出让手续,使住户顺利申请不动产权证的颁发。居民群众对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以“有解思维”解决他们的难题,使他们的住宅有了自己的产权表示由衷感谢。“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服务的方向,群众满意是我们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工作标准。遗留问题的解决是群众对政府制定出台的相关办法积极响应、支持的结果。”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先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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