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5日讯 1月5日上午,在淄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有解”思维改革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整体工作保持全省检察机关领先位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出台后,第一时间制定6条落实办法,并建立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关键节点报备制度,对审查逮捕等3个关键节点进行两级院审查,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临淄区检察院立案监督的邱某某骗取贷款案,依法帮助担保企业脱离了担保圈困境;淄川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企业经营者高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并入围全国指导性案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魏玉民在报告中提到,市检察院对区县检察院受理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审查,与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吴伟国等6 起重大案件。全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0件76人,审查后以黑恶势力犯罪批捕19件39人,起诉25件164人,起诉率100%,不枉不纵、精准打击做法在全省推广。坚持深挖根治,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42条,通过涉案财产处置意见、量刑建议,逐案监督“打财断血”。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检察工作
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强化“生态思维”,坚持刑责治污,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人。围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4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件,桓台县检察院办理的韦宏伟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药一案,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公益诉讼,主张的十倍惩罚性赔偿获法院判决支持,有力震慑了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13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保护政策,不捕38人,不起诉73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挥反腐败检察作用
强化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能履行,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3件65人,已起诉53件55人,审查起诉张茂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副部级)、王永征(泰安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厅级)等大要案,办案成效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四大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推动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更加充分。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31人、起诉6014人,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组织实施犯罪活动24起、非法获利416万元的全市首起“套路贷”案件。 加强生效判决、裁定监督,办理的张店某房地产公司与某村委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促成检察和解,当事人之间标的额达1亿余元的系列纠纷一次性和解结案。
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坚守初心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践行使命顾大局,提升服务实效、做好民生实事,精准服务保障“六大赋能行动”和“八个聚焦聚力”等中心工作;找准差距谋发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狠抓落实重自强,全力锻造检察铁军等四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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