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灵芝 报道 晨报讯 最近淄博气温较高、风力较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容易发生森林火灾。而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很多人选择清明假期踏青、游玩,在此也提醒市民,野外游玩一定要注意防火,一旦因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相关部门将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是全省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吸烟、烧荒、烧秸秆等野外用火。对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淄川公安分局森警大队严防严控,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竭力遏制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势头蔓延。2月11日,森警大队民警前往寨里镇某村调查村南山林火灾案件,嫌疑人白某交代了自己收拾田边杂草引发山火的事实,民警依法给予白某行政处罚。3月15日,森警大队民警调查洪山镇山火案件,当场将嫌疑人车某抓获,车某交代了自己点燃玉米秸秆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给予车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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