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翠翠 通讯员 张先加 报道 晨报滨州4月9日讯 近日,记者从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滨州市政府制定发布了新的《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5日正式实施,这是滨州市在2014年颁布的《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的又一次优化升级。新办法在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奖金额度、评审程序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新调整,规定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重大专利奖的奖金额度每项高达20万元。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规定,专利奖授奖总数有所压减,滨州市专利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比老办法减少20项;奖金额度进一步提高,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较老《办法》规定的每项2万元、1万元、2000元有较大提高;评审组织管理机构作了优化合并,参照《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规定,将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和市专利奖励评审委员会合并为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一个评审组织管理机构;专利奖申报渠道全面拓宽,推荐单位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级行业协会;评审工作程序简便优化,老办法规定先公示拟奖励名单,后召开专利奖励委员会审议,公示期30天。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审查确定拟奖励名单后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滨州市2010年设立专利奖励制度,制定印发了首部《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2014年进行了一次完善调整。专利奖以滨州市政府的名义颁发,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设重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旨在奖励在滨州市辖区内发明创造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专利和为此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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