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连东 报道 晨报淄博5月14日讯 5月13日,市民刘女士拨打鲁中晨报(0533)3585000新闻热线反映,她在一家餐厅充值了会员卡,前段时间她发现这家餐厅门店上贴着转租的字样。 据市民刘女士介绍,2018年她在张店区西班牙风情街的茶元舍餐厅办了会员卡并充值,可2019年年底她再次去该餐厅消费时,却发现大门关闭。“我最后一次去消费是2019年10月份,当时卡里余额大概还有4000多元。”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西班牙风情街的茶元舍餐厅,该餐厅大门关闭,透过窗户看到餐厅内桌椅比较凌乱,玻璃上贴着旺铺转租的字样。记者拨打刘女士提供的会员卡背面的电话,尝试联系餐厅工作人员,但电话打不通。 针对刘女士遇到的情况,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姜卫慧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据此,刘女士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权益,也可向消协、工商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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