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丽 毕文卿 记者 贾亮 报道 晨报讯 “以后我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5月19日,赵某得知处罚结果后懊悔不已。原来,赵某在5月3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未带驾驶证,被查获后试图谎报身份信息逃避处罚,最终被识破。 当晚,张店交警大队民警在南京路与共青团路路口进行巡查时,发现车号为鲁C8***R黑色小型汽车驾驶人赵某浑身酒气,经检测,赵某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赵某称自己没带驾驶证和身份证,也记不清楚身份证号码。 当民警让其确认签字时,赵某签下了一个自己常用的化名和已经停用的手机号。经民警网上查询比对,其所报身份信息跟当事男子明显不符。5月19日,民警通知赵某到张店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眼见谎报身份信息的把戏露馅后,赵某最终承认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书面检讨。目前,赵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和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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