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曾经改过名,户籍盖章有效力。 无奈学校不认账,奇葩证明当休矣。
绘画 王怀申 配诗 王继洋 5月29日下午,一名女士赶到浙江省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她的孩子小章在湖南某高校就读,因小章改过名字,学校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小章改过名字的证明。窗口民警拿过小章的户口簿,发现上面的“姓名”与“曾用名”一栏,均已清楚注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而学校给的表格里却有公安机关审核一栏,并要求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愤然出具了一份《温馨提醒》,希望该校不要再要求出具奇葩证明,让群众跑冤枉路了。 据6月1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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