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张妍 报道 晨报淄博6月17日讯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委老干部局获悉,近日,淄博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卫建委和市医保局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为全市离休干部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四举措为淄博市离休干部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 放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的用药范围、药品使用条件,进一步扩大离休干部的用药数量。将国家和省统一谈判的大病特药,纳入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用药范围。 针对离休干部住院转诊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离休干部转诊到市内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在本人定点医院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与转诊医院按规定结算,离休干部不再垫支医药费用。 缩短异地安置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时限,对选择定点医院是国家和省平台联网医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联网报销;对选择定点医院不是联网医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定点医院开通离休干部就医和结算绿色通道,完善离休干部门诊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