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郭太伟 报道 晨报讯 今年以来,临淄农商银行持续加强审批机制改革,简化传统审批流程链条,提高服务质效。截至5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45.1亿元,较年初增加5.1亿元,新增贷款市场占有率132.92%。
组织政策传导 激发内生活力
临淄农商银行制定《临淄农商银行零售类贷款审批机制改革方案》,确定风险合规部为审批机制改革牵头部门,力争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确保贷款全流程畅通。为了落实落细工作责任,成立“零售类贷款审批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零售类贷款审批机制改革工作督导。督促各支行研究《临淄农商银行零售类贷款审批机制改革方案》,带领支行行长转变职责定位,发挥支行行长资源优势,进一步夯实支行营销职责,完善零售类贷款全流程信贷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业务发展质效。
细化审批层级 促进审批效力
临淄农商银行设置集中审批层级,对零售类贷款审批制度进行重构性改革,上收支行行长审批权限,实行总部专业、集中审批模式,统一全行审查、审批标准,缩短了不必要的审批流程。设置专职审批小组、独立审批人、贷审委三级审批层级,更好符合流程银行要求。 审批机制改革以来,专职审批小组审批贷款667笔、20933万元,独立审批人审批贷款95笔、4608万元,极大减轻了支行行长审批贷款的工作量,有效释放其营销潜能。设定各层级审批权限,畅通信贷绿色通道。对支行行长审批权限进一步压低,直至全部取消。专职审批小组、独立审批人在各自权限内独立行使审批人职责;超独立审批人权限的,由审查人提交贷审委秘书,由贷审会审议后有权审批人审批。
强化保障机制 确保工作实效
该行优化完善《临淄农商银行“四个中心”模式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打造高水平营销调查中心,建立高标准风险审查中心,组建规范化放款中心,设立专业化贷后检查中心,实现“四个中心”模式的有效运行,提高了办贷效率。 同时,结合审批机制改革需要,对“四个中心”模式进行深化和加强,进一步调高审查、审批效率,最大程度解决营销、审查、审批各环节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组织调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通报,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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