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川博物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特面向社会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 征集范围: (一)实物类 与一线医务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在不影响防控物资储备的前提下征集未使用过的)、诊疗记录、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日记本、报名参战的微信截图、防疫管控工作笔记以及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捐赠物品的外包装、捐赠品清单、社区隔离用设备、战疫物资生产记录等; (二)文件文书类 各级政府机关部署抗击疫情文件、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公告、完整的疫情发布资料、宣传海报、有关新型冠状肺炎的科普材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捐赠物品的发货单、个人捐款证明等; (三)图像、音频视频类 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媒报道等; (四)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五)其他具有独特价值以及重大意义的实物。 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三)提供者须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区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后期展览时注明征集或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姓名。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征集时段: 第一阶段:疫情期间 此阶段只接受图片、视频、影音等电子文件,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捐赠实物的照片及其他类相关电子文本资料。电子文件应注明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发送至淄川博物馆邮箱,以供鉴选。 第二阶段:疫情解除后 此阶段接收实物资料和电子文件,鼓励社会各界集体或个人积极收集、保管好相关实物。疫情结束后,淄川区博物馆将开展实物收集工作。 联系方式:捐赠实物有意向者请先将实物照片等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以供鉴选,符合相关要求的,淄川区博物馆将通过邮件回复,待疫情结束后由捐赠人送至区博物馆或区博物馆工作人员上门接收。 地址:淄川区松龄东路262号 联系人:石峰 冯璐 联系电话:0533-5159645 联系邮箱: zcbwg@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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