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杨丽 王辉 报道 晨报淄博7月20日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为逃避处理,有人便想方设法买卖驾驶证积分,此类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影响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常的依法办案,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与交警支队法制科、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联合查处了多名买分卖分的违法人员,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月6日下午4点左右,王某、王某某一同进入张店交警大队山泉中队业务厅,到违法处理窗口为车牌号为鲁CY1***的小型汽车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王某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 在处理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车牌号为鲁CY1***的小型汽车在一年内有多名驾驶人处理过非现场违法行为,故暂停对王某违法行为的处理,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王某某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随后移交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处理。 经派出所调查,王某某在为车牌号为鲁CY1***的小型汽车处理违法行为时,通过买卖驾驶证积分的方式,收购多名驾驶人的驾驶证积分,于7月6日下午带领王某(男)到山泉中队窗口处理与其无关的车辆违法行为,并教唆王某(女)、李某某、史某冒名顶替车牌号为鲁CY1***的机动车车主,于7月3日向张店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多个违法处理窗口提供虚假证言。 经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调查处理,王某某、王某(男)、王某(女)、史某、李某某5人,以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分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张店交警提醒:买卖驾驶证积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部严厉打击,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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