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方公布详细的作案细节,便相当于给潜在的犯罪者提供了可靠的犯罪手段,这样就会像“维特效应”一样,变相制造更多的受害者。从这层意义来说,“杭州杀妻案”不该被拿来博眼球、渲染恐慌情绪,甚至成为娱乐化段子的素材——这既是对逝者生命的不尊重,也不利于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良好的社会风气。
□ 王继洋 日前,“杭州杀妻案”尘埃落定,杭州公安举行的新闻通气会对于案件信息的使用和披露保持了足够的克制,但分尸、弃尸等词语引发的联想依旧令公众震惊。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网络上有将这一悲剧事件娱乐化的趋势,一些网络媒体追问案件细节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任何恶性事件的发生,都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会给经历、目睹、听闻恶性事件的人群带来心理创伤,社会需要尽可能地减少由恶性事件引发的二次伤害。遗憾的是,即便是“杭州杀妻案”真相大白之后,网络上依然有各色调侃,就不能不说要让人深思了——比如自媒体文章调侃“婚姻不仅会杀死爱情,还可能杀死你自己”,商家借势推销碎肉机称“来女士丈夫同款”…… 与此同时,在杭州公安有意识地没有披露案件细节的情况下,网上不仅出现了各种关于婚姻关系的“反思”“技术分析”,还借由案件本身进行了看似惊悚、其实毫无必要的引申和发挥。更有甚者,不少人还开始分析作案的具体细节……其实这样的案件本身属于偶发性事件,并不具有普遍性,遗憾的是,不少自媒体甚至是网络媒体以“蹭流量”的方式制造了无形的社会恐慌。 这些年,在诸多社会突发热点事件中,“人血馒头”现象曾多次出现,舆论也曾多次批评,但“流量”的诱惑总是势不可挡。可问题在于,如果这样的“流量”会引发更多悲剧呢? 1774年,德国文豪歌德创作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出版,造成极大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好几个国家不得不将《少年维特之烦恼》列为禁书,“维特效应”由此得名。心理学家菲利普斯对美国1947年到1968年之间的自杀事件统计发现,每次轰动性自杀新闻报道后的两个月,自杀的平均人数会比平时多58个。 菲利普斯同时发现,自杀诱发自杀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对自杀事件广为宣传的地区。比如在媒体报道了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的自杀新闻之后,那一年全世界的自杀率增长了10%。同样可以作证这一结论的,是2003年4月1日的张国荣跳楼自杀事件,在媒体连篇累牍报道后,从当晚到次日凌晨9小时内,全香港居然有6人自杀,有死者留下遗书写明与张国荣轻生有关。 由“维特效应”延伸不难发现,任何恶性事件的发生,都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会给人群带来心理创伤,社会需要尽可能地减少由恶性事件引发的二次伤害。 话题再回到“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公布详细的作案细节,便相当于给潜在的犯罪者提供了可靠的犯罪手段,这样就会像“维特效应”一样,变相制造出更多的受害者。从这层意义来说,“杭州杀妻案”不该被拿来博眼球、渲染恐慌情绪,甚至成为娱乐化段子的素材——这既是对逝者生命的不尊重,也不利于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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