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警方侦破两起损毁财物案
文/图 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魏薇 蒲琳琳 晨报讯 淄川两名男子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竟然肆意损毁他人和公共财物,结果双双被抓。其中一名男子为了逃避处罚,在作案时竟然戴上妻子的假发。 7月15日凌晨,淄川的刘女士报警称,自己煎包店的窗户玻璃、纱窗、广告牌等物品被砸,损失价值720元。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民警立刻展开调查。经过调取周边监控,民警发现,7月15日凌晨有一个穿着短裤、留着卷长发的人从监控画面里经过,往案发现场方向走去,没过几分钟,这个人又原路走了回来。民警通过体型、走路姿势判断,这应该是一名戴着假发的男子。 民警扩大调查范围,经过走访摸排和调取监控,发现了可疑车辆,进一步锁定了嫌疑人为郑某。将郑某传唤到案进行询问时,郑某对砸煎包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郑某曾经想在煎包店门口停车,没有得到允许,就心生怨恨,趁夜戴上妻子的假发到煎包店进行了打砸。出气后,郑某本来想着这个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是被民警给找到了。事后,在民警的教育下,郑某主动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2000元。7月24日,淄川公安分局决定给予郑某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30岁的王某为了发泄情绪,也十分“豪横”地破坏财物。6月29日至7月12日,淄川公安分局钟楼派出所连续接到报案称,停在路边的共享电动单车多次被损毁,车子被扔在路边,电动单车的电瓶却不翼而飞。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后,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今年6月份,30岁的王某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赌气不回家,一直吃住在网吧。他半夜出来透气时,看见了路边停放的共享电动单车,想骑一下,可是解不了码。为了发泄情绪,王某把车推到没人的地方,用石头把电瓶砸出来。7月17日,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在淄川沿河路上,将正在闲逛的王某抓获归案。据王某交待,他曾先后4次将停放在钟楼街道办事处附近人行道上的共享电动单车任意损毁,造成财产损失9000余元。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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