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付款后,和老人一起把无花果装起来。
既是对本职工作负责,也是对他人生活不易的理解 城管买下全部水果劝走占道摆摊老人
文/图 记者 伊巍 通讯员 郭亮 晨报淄博8月12日讯 今天,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街上巡查时,看到一名老人在路边摆摊卖水果。执法队员上前询问了解到,老人生活并不富裕,卖些自己种的水果补贴家用。为了帮助老人,执法队员随即将老人的水果全部买下,并耐心告知老人城市管理规定,将老人劝离。 今天清晨,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集中整治,清理至淄博高新区万杰路闫桥社区北门时,发现一名老人在路边销售无花果。按照规定需要暂扣老人的相关物品,但经过了解,执法人员得知老人今年70多岁,家庭条件一般,摆摊销售自产的无花果是为了补贴家用。 在执法人员与老人交谈的过程中,现场逐渐聚集了很多围观市民,面对这种情况如果予以强制清理,很容易造成冲突;但是不对老人进行相关处理让他继续在此出摊售卖,执法权威如何保证?两难之下,带队行动的执法人员王明决定自掏腰包买下老人销售的全部无花果。 “这只是一件小事,我们要文明执法,更要用善心执法。占道经营这类行为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很常见,如果仅仅是一扣了之、一罚了事,虽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但容易激化矛盾。作出购买决定,既是出于对本职工作的负责,也是因为理解他人的生活不易,所以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采取这种方式推动工作,执法不仅要有尺度,也要有温度。”王明说,考虑到老人生活不易且占道经营并未造成严重影响,他决定买下老人的全部无花果。买水果属个人行为,一方面是想献一点爱心,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让老人认识到城市管理的重要性。 看到执法队员自掏腰包买下全部水果,在场市民纷纷为执法队员暖心人性化的执法点赞。
■ 编辑有话说
我们常说:法律不外乎人情。这话透露的法律,不是冰凉的,而是有着温度;而人情,则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 老人路边卖水果是为了补贴家用,但他占道经营是违法的,因此执法人员用人性化的方式解决了问题:买下老人的水果,将老人劝离。这样的执法透着人性的善意,具体来说,就是执法人员钱也不多,但刚好比老人挣钱容易一些,有帮一把的能力,就帮了。这样的帮助,透着包容与理解,但执法人员的钱也是辛苦工作赚来的,因此我们呼吁更多文明执法、善心执法,并不意味着社会就要用这样的善意进行道德绑架。 我们希望文明执法、善心执法换来更多的感同身受——执法人员理解小贩,小贩也应该理解执法人员的工作,唯有如此,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文明、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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