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刘洪东 报道 晨报讯 自去年8月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启动以来,临淄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点执勤,同时深入社区、集市等人口聚集地为群众的电动自行车免费挂牌。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8月16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淄大队发布通告,电动车挂牌截至8月31日,逾期未予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深入打击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即日起,临淄区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挂牌专项检查行动,对发现的未挂牌电动车辆将予以查纠并核查购买发票、有效身份证件。 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提醒未进行电动车登记挂牌的电动车车主,须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于8月31日前到就近的流动挂牌点办理挂牌手续,挂牌时需提前拆除电动自行车上加装的其他物品,如宝宝椅、车挡风等。此外,已经申领号牌但仍未安装悬挂的车主要尽快将号牌按照要求安装在车辆尾部,以免对日后出行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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