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交警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对电动自行车的管控疏导及查处力度。
文/图 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杨丽 崔洋 晨报淄博8月24日讯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31日。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被处以20元罚款。 按照计划,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迅速制定方案,把警力部署到路口、路段,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疏导及查处力度。同时利用媒体平台进行法规宣传,在人流较集中的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将文明、守法出行宣传理念深入人心。 为方便群众,淄博市公安局在淄博市共设立1060处挂牌点,在各一线交警中队、车管所、派出所设置固定挂牌点,在大型商场及各大路口设置流动挂牌点,为群众提供挂牌服务。淄博公安交警提醒还没有进行电动车登记挂牌的市民,请携带好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于8月31日前办理挂牌手续,以免影响后期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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