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饭店吃得放心 看看榜单就明白 临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来了
淄博11月12日讯 哪家餐馆存在脏乱差现象?哪个饭店是“清洁厨房”?今后,临淄市民去饭店吃饭有了“参考”。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2月1日起,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及小餐饮实施“红黑榜”信息公示管理。 纳入“黑榜”名单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餐饮单位:经调查,确认造成食物中毒的;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经教育提醒,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在监督检查中存在一项重点项或者两项一般项及以上问题的。其中,重点项包括: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发现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或原料;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发现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一般项包括:餐饮食品加工场所存在脏乱差现象;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不到位,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要求配置、未定期维护、清洗、校验;根据法定职责未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索证索票和相关凭证、记录落实不到位的;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和行为。 符合纳入“黑榜”名单的条件还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曝光,造成负面影响且经查证属实的;因食品安全问题一年内被消费者投诉举报2次及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存在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告知公众知晓的。 对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条件的,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公开发布,每两周公示一期。如若对“红黑榜”公示有异议,餐饮单位可以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查询核实,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市场监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申请人作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内容有误的,应当及时在发布平台予以更正,查核期间,不影响“红黑榜”的公示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被列入“黑榜”的餐饮单位在规定(7日)期限内完成整改,可以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原发布渠道公开整改后的信息,并撤销“黑榜”。被列入“红榜”的餐饮单位因食品安全问题达不到“红榜”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原发布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撤销“红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榜”公示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黑榜”公示的有效期为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确定期限。有效期时长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郭蕾
“红榜” 上榜要求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监督管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连续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达B级以上,已达到“明厨亮灶”“清洁厨房”标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红榜”名单予以公开表扬,以资鼓励。“红榜”条件包括:诚信守法,在本行业内作出突出贡献,荣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的;通过市级及以上示范单位创建评定的;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状况在本区域或同类型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其他值得鼓励、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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