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亮相 制作发布暴饮暴食等音视频或被追责 本报综合消息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根据草案,制作“大胃王吃播”、涉嫌浪费粮食的音视频等内容,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第三十条明确了这一点: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说明强调,立反食品浪费法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需要通过立法整治浪费行为,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草案文本共32条,分别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并明确食品浪费的定义: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草案还进行了反食品浪费的制度设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反食品浪费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机关举报。”草案说。此次立法希望形成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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