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  淄博
3    4   
PDF 版
· 酒驾致人重伤 司机肇事逃逸终生禁驾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淄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39亿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沂源5司机同日进了看守所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如何对醉酒驾驶进行刑事处罚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投资“比特币” 收益高达8倍?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停车未落锁 电动车被盗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鲁中晨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本版上一期 本版下一期 日历
鲁中晨报 主办      ;
第10版:  淄博
3    4   
PDF 版
3上一篇:淄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39亿   
4下一篇:如何对醉酒驾驶进行刑事处罚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2020/12/24
朗读

沂源5司机同日进了看守所

贾亮 通讯员 冯长冰 张琳

  因醉驾涉危险驾驶罪
沂源5司机同日进了看守所
  淄博12月23日讯 12月22日,沂源交警大队将5名法院判决的因醉驾导致的危险驾驶罪人员,送达沂源县看守所依法执行刑事处罚。其中,4人因醉驾导致交通事故,1人因醉驾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
  2020年5月23日早8点46分,申某青无证、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沂邳路与沂源县石桥镇天井官庄村路口处,遇到张某立驾驶的沿沂邳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鲁CP80**号重型仓栅式货车。两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申某青受伤。经鉴定,申某青的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15.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罪,沂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年1月14日晚10点许,闫某成醉酒驾驶鲁Q565**号小型轿车,沿芦董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事故地点,操作不当撞至路边住户台阶,致使车辆侧翻。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闫某成受伤。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2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罪,沂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准重新取得。
  2018年8月12日晚10点57分,李某增无证、醉酒驾驶已达强制报废的鲁C1G5**号二轮摩托车,沿沂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沂源县大张庄镇路段,遇到闫某江停在路边的鲁QZ48**(鲁QJA**挂)号重型半挂车。摩托车撞上半挂车后部造成车辆受损,李某增受伤。经鉴定,李某增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00.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罪,沂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7月29日晚9点50分,曹某成无证、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韩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沂源县东里镇东长旺大桥,遇到前方韩某斐停驶的鲁AJ08**号轻型厢式货车。摩托车追尾货车造成车辆受损,曹某成受伤。经鉴定,曹某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7.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罪,沂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6月6日下午2点51分,唐某道无证、醉酒驾驶鲁CR3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G341国道胶海线由东向西行至鲁村镇鲁村东桥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0.8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罪,沂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冯长冰 张琳


发表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12/2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