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30日讯 12月28日上午,在淄博市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临淄区首次成功出让两宗工业“标准地”,这标志着临淄区正式跨入“标准地”挂牌出让时代。 首次推出的2宗“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用地面积分别为24.99亩、49.91亩,位于原省道102以北、铁山支线以东及金山镇冯北路以西、翔晖路以南,于11月28日通过网上公开出让的方式推出。 经过一个月的公示和激烈竞争,2宗用地由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山东虹彩工贸有限公司竞得,分别用于生产特种油成品、微晶蜡及环保型芳烃橡胶填充油(TDAE)。“我们将严格按照‘标准地’要求使用土地,根据容积率在1.0-2.0之间、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7万元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施工,尽早开工投产达效。”山东清源集团总经理焦冲说。 临淄区作为淄博市“标准地”出让试点单位,今年以来,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先行先试工作,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当地用地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淄区“标准地”出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及《临淄区“标准地”出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制度,对企业“审核”“准入”以及“退出”作出相关规定,努力为“标准地”改革打造“临淄样板”。 两家企业拿到“标准地”建成投产后,可减少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流程,缩短企业项目“落地”时间,降低企业成本。“采取‘标准地’出让,标志着临淄区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用地进入了用地有标准、退出有机制、监管更有力、用地更集约的新时代,将进一步营造全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临淄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盛隆表示。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王德亭 吕长文 郑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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