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4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仍有些心存侥幸的驾驶员,不仅酒驾醉驾,还无证驾驶,开的竟然还是报废车。日前,淄博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公布多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酒后开报废车回家被查
1月2日下午,高青交警大队高城中队民警在李中路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点许,驾驶人高某某驾驶号牌为鲁C13***的小型汽车沿李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超市,在下车时被巡逻至此处的执勤民警发现。民警问其是否喝酒了,高某某承认喝了酒。经对驾驶人高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吹测值为80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 经了解,高某某当天中午参加亲戚的宴席,喝了两杯多白酒,饭后驾驶车辆欲返回家中,途中被民警查获。经公安网查询,高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
1月2日下午,高青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清河路与文化路路口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点30分左右,一男子未佩戴头盔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清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摩托车驾驶人何某某酒精吹测值达150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中发现,何某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开车还带着孩子
1月2日下午2点55分许,驾驶员伊某某驾驶号牌为鲁M5F***的小型普通客车沿029县乡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某村时,被高青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驾驶人伊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吹测值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伊某某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半两白酒和一瓶啤酒,酒后开车带着孩子出门,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伊某某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无牌无证还酒驾
1月2日下午4点03分许,高青交警大队青城中队在黑里寨019乡道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蓝色无牌三轮汽车,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人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三轮汽车未登记挂牌。经对于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吹测值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民警经过询问得知,于某某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大约三两白酒,下午驾车出门被民警查获。最终,于某某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被处以1700元处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贾红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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