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7日讯 近日,淄博公布《关于2021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下称《通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至6月30日。《通知》明确,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缴费基数核定上,参保单位职工以2020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21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暂定下限3457元、上限19012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1年度单位缴费基数。待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由各社保经办机构对未达到下限和超出上限的人员统一进行调整。 已通过2021年度缴费基数稽核的单位,可于6月30日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变更缴费基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如单位瞒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毕文超 焦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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