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法官 遭报复杀害案宣判 吴德仁被判死刑
本报综合消息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月18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德仁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吴德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吴德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3108元。 2020年7月8日,关某某以吴德仁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吴德仁离婚。该案由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即被害人郝剑(男,殁年56岁)审理。 同年9月17日,双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吴德仁与关某某离婚。判后,吴德仁不服,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对办案法官郝剑心怀不满。11月13日中午,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人民法庭负责人郝剑在该法庭的收发室被犯罪嫌疑人吴德仁持刀捅刺,经抢救无效死亡。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德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吴德仁因民事诉讼活动而对人民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满,公然持刀杀害人民法官,挑衅司法制度,藐视司法权威,践踏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