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各区县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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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延至年底 适用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淄博1月21日讯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人社局获悉,2021年淄博继续执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全程通过网上办理。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职工可通过“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通过补贴查询查看审核情况。 网络申请有困难的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区县(市属参保企业职工到企业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人工办理。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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