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27日讯 今天,山东省发布《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于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通告》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你和亲友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建议你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有关要求。 根据《通告》,入鲁返鲁和返乡前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鲁。 我省定义的返乡范围包括县(含县级市)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目的地为上述区域,且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为返乡人员,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种情形包括:自外省入鲁返鲁的人员;省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返乡人员请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请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的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请在服务点等候。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上述防控措施自1月28日开始实行,3月15日结束。 其他入鲁返鲁人员,请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或抵达目的地后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上述防控措施自2月1日开始实行,3月15日结束。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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