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月27日讯 2月26日,在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以票决的方式确定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为2021年第一批次专项工作被评议部门。根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评议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年要分两个批次对12个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深入总结2020年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对政府部门工作实施监督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机制,更加注重实效,持续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结合2021年评议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2021年共确定12个评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分两个批次进行,2月份确定6个评议对象,4月份确定6个评议对象。评议对象在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评议对象的确定过程将广泛征求民意。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多种方式综合确定评议对象:根据2020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净投诉量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征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对所联系部门意见;征集市直、各区县人大及部分驻淄中央、省属大型企业意见。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评议对象的确定,还要综合网上社会投票的情况。其中12345大数据分析权重占35%,人大代表投票权重占20%,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意见权重占20%,市直、各区县人大及部分驻淄中央、省属大型企业意见权重占15%,网上社会投票占10%。 为了保障监督效果,被评议部门整改工作实行承诺制,后续整改过程、整改结果全程公开。 在8月份和10月份召开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分别听取和审议2021年相关批次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和电子表决。询问人员由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经过第一次表决为“不满意”的,由相关专项调研组组织专题调研,并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询问或质询和电子表决。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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