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3.政法干警违规参股借贷;4.政法机关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5.政法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7.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山东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指导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533-3182008;邮政信箱:山东省淄博市A062号邮政信箱。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淄博市及所辖区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 以上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淄博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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