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春荣 近日,记者从2021年云南旅游市场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5月推行“30天无理由退货”以来,截至今年4月29日,云南省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近年来,云南省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的“旅游革命”三部曲,持续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体验。围绕“提升品质”,针对游客购物不满意这一旅游市场痛点问题,在全省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无疑,云南“30天无理由退货”推行两年,为游客办理1.7万余起退货,值得点赞! 在日常生活中,游客出行旅游或多或少都会采买一些旅游地的物品,但有时游客采购物品后会不满意,或是觉得没有必要买,还有的游客是在商家促销下冲动购物后又后悔不迭。无理由退货制度相当于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消费冷静期”,消费者可在一定期限内对消费行为作出更为理性的判断和调整,从而保护自身权益,避免损失。 无疑,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承诺游客可30天无理由退货,一方面体现了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利益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是督促经营者诚信经商。 长期以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三包”期间,消费者才可以提出退货或保修,经营者只要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就是合法经营。而无理由退货,就是要求商家主动降低退货标准,在利益并不受损的条件下,把方便让给消费者。商家执行无理由退货,实际也是一种经营手法,体现出商家以人为本,用诚信经营的商业理念来吸引顾客。 “顾客满意度”是企业认识自身、社会评价企业的常用客观标准。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中,由于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首先应考虑用户的利益,取得用户的信赖,以期赢得更大的市场。因此,“顾客满意度”是企业认识自身、社会评价企业的客观标准,“无理由退货”则无疑能有效提高“顾客满意度”。进一步看,“无理由退货”不仅是实体店竞争力的表现,还能促使商家专注产品开发、增强产品质量、提升售后服务,从而助推生意的一路向好。 就此而言,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承诺游客可30天无理由退货,值得借鉴。相信各地经营者从维护用户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取得消费者的信赖,吸引更多的游客,就会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当然,更期待这样的做法能被越来越多的地方学习和借鉴,让游客“30天无理由退货”成为旅游购物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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