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内,一名民警正教车主使用自助服务终端办理车驾管业务。 资料照片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用手持PDA设备对登记的新车进行检验。 资料照片
12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下月起实施 淄博公安交警通报新措施推进情况 淄博5月19日讯 根据公安部此前发布消息,“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将从6月1日起实施。这12项便利措施,淄博落地情况如何?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今天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淄博公安交警统筹推进启动新措施的情况。
12项便民交管措施 将从6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淄博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1万辆、驾驶人达172万人。今年以来,淄博市共新注册登记机动车4.7万辆。 此次推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共分三大类,包括—— 4项简政放权措施: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3项定制服务措施: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需要注意的是,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中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电子通行码”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明年全面推行。
淄博入选全国试点 多项工作走在前列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举措将从下月起仅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淄博公安交警将从6月1日起对试点发放的电子驾驶证给予认可,除扣留驾驶证外,对出示由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并核验无误的,不再核查纸质版驾驶证。根据全国进度,淄博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开展驾驶证电子化工作。 按照公安部部署,淄博公安交警入选了全国20个、全省唯一的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试点任务。自6月1日起,淄博可率先与全国其他19个试点城市“点对点”实现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举措,山东为试点地区,淄博将同步于6月1日开展试点工作,启动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值得一提的是,在“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上,淄博公安交警此前已有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早在2019年7月2日,淄博公安交警上线试运行“淄博市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只要是在年审有效期内的中型、重型货运车辆、低速车,驾驶人可通过“淄博警方”微信中的“微警务”、“淄博交警”微信中的“便民服务—通行证申领”等互联网页面自助办理7天以内的禁区通行证,为货车驾驶人申领通行证提供了极大便利。数据显示,目前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的通行证占比已超过六成。 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淄博公安交警立足淄博实际,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贯彻实施工作;对公安交警、辅警实施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进行集中培训;抽调科技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运维队伍,保障12项便利措施信息系统升级;依托“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和各级交警服务窗口开展广泛宣传。 同时,淄博公安交警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罗苓秋杜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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