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5月25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医疗、医保、医药“无缝衔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自5月24日起,滨州市人民医院在院内就可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确认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 凡在滨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或经门诊诊疗认定,达到门诊慢性病待遇确认标准的滨州市参保人员(职工、居民)都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住院患者办理流程:经主治(含主治)以上医生认定,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经本专业科室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住院患者携带材料到住院三部医保结算窗口,工作人员核查电子病历或门诊检查相关证明材料无误后,直接录入医保管理系统。 门诊患者办理流程:经主治(含主治)以上医生认定,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经本专业科室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门诊患者携带材料到门诊6楼南区医保办628房间办理手续。 “以往患者要进行慢性病认定得先住院,等出院7天后,回医院打印住院病历,然后到当地医保部门填写申请表,待专家审批成功后才可享受慢病报销政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5月24日开始,滨州市人民医院门慢病待遇审批可实现一站式办理。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翠翠 通讯员 郭庆花 孙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