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月29日讯 6月上旬至7月中旬,张店区委将开展第十二轮巡察。为此,张店区委已成立5个巡察组,将对张店区委党校等15个部门和单位开展巡察。 此次巡察对象包括:张店区委党校、张店团区委、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延伸巡察小学21所、中学4所、其他2所)、张店一中、张店七中、张店八中、张店区实验中学、齐德学校、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张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伸巡察马尚、湖田卫生院)、张店区中医院、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张店区保安服务公司、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淄博新阳光热力公司等15个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根据需要可延伸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此次巡察,将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服务大局,推动张店区中心工作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等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巡察组将对其他需要巡察事项进行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巡察工作结束自行终止。 张店区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为0533-7861367,举报邮箱为zdqqwxcb@zb.shandong.cn,邮政信箱为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50号区委巡察办(收)。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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