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月31日讯 日前,沂源县纪委监委对沂源县南麻街道南麻二村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白如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如云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违规支付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无偿接受服务、使用劳务;违规干预和插手村内工程建设;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工程款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在工程承揽、资金支付等方面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现金和财产性利益。 白如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沂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白如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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