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负责人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保障能力,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到2025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提高50%左右,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比例不低于65%。提高大病保障能力,稳步提高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将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罕见病用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完善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补助政策,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减轻参保人后顾之忧。 据了解,2020年,山东省医保参保人数达到9697.8万人、参保率96.3%;医保基金总收入1587亿元、总支出1463.5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62.2%、72.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十二五”末的不低于500元提高到不低于830元,增长66.0%,财政补助提高到“十二五”的1.4倍。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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