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也就是说,“基准利率×倍数”改为了“基准利率+基点”。之前是乘法,现在改为了加法。 利率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行为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按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存款利率自律约定上限,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但也存在明显的杠杆效应。一旦个别金融机构通过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高息揽储,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将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 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是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行为,也是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的体现。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称,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目前,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总体平稳,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 专家表示,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较小,总体上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同时,新方案消除了杠杆效应,长短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将有所缩窄,有利于引导银行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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