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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朗读
高青县委常委、副县长于寿磊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市民关注的这些问题件件有回复

赵志斌 刘文思

  淄博7月7日讯 6月30日上午,高青县委常委、副县长于寿磊上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接听了市民打来的13个热线电话。今天,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于寿磊上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听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高青县市民咨询:文化路37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何时完成改造。
  高青县回复:文化路37号(物资局西院)住房评估工作已完成,目前处于评估结果公示阶段。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住户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在黄河路县农机局附近租赁商铺,有租赁合同,咨询其孩子能否就读实验小学幼儿园。
  高青县回复: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幼儿居住分布和幼儿园可提供学位情况,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制定《高青县城区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拟于7月中下旬发布),届时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一并公布。家长可根据《指导意见》《招生简章》选择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
  高青县市民反映:雍翠园小区北门附近宰杀活鸡,商户养殖的鸡每天早上4点打鸣;小区南门千乘湖公园商户夜间经营至10点左右,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处理。
  高青县回复:1.关于商户养殖鸡噪音扰民问题。执法人员已督促商家将活鸡全部转移到经营院落内,并通过搭建院落顶棚,创造一个相对密闭空间;同时要求商家减少活鸡存量,达到降低噪音,减少对周围居民影响。2.关于商户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执法人员已对此处便民疏导区内的商家进行了规范,禁止商贩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并严格控制经营时间。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2018年10月份购买雍顺园小区房屋,购房合同约定2021年6月底交房,现通知8月份交房,要求尽快交房并赔偿违约金。
  高青县回复:高青华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雍顺园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迟交房。根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发项目交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建发〔2020〕78号)第二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在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之后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根据开发项目受疫情影响延期复工、延期竣工等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付日期。”高青华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主动告知购房户因受疫情影响,房屋交付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30日。根据文件规定,购房人不接受顺延交付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是唐坊镇玉皇新村村民,承包村内30余亩土地种植玉米,咨询有无相关补贴。
  高青县回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补贴)是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对小麦种植给予补贴,上级暂未有玉米种植补贴相关规定。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是青城镇前海子村村民,已安装天然气壁挂炉,但尚未送气,要求尽快送气。
  高青县回复:经调查,诉求人是2019年青城镇气代煤改造项目户,当时其安装壁挂炉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整改,故未通气。现该户已整改完毕,已开通天然气。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是青城镇联五新村村民,其家中玉米地无排水沟,导致雨天积水,要求协调处理。
  高青县回复:经实地了解,为解决诉求人耕地排水问题,决定在其耕地旁开挖一条排水沟,预计7月30日前完工。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为田镇街道韩连村村民,因村内道路抬高,雨水倒灌其旱厕,要求协调处理。
  高青县回复:经协调,由村委出资在来电人旱厕双瓮位置建设防水台,解决雨水倒灌问题。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于4月份在高青四中南门东侧的淄博电力技术学校招生就业处交纳2万余元给其孩子报名电力培训课程,因孩子恐高无法参加此类工作,要求协调退费。
  高青县回复:经了解,来电人通过亲戚介绍找到大河沟村陈某华帮助孩子找工作,并支付23800元就业安置费。来电人孩子被安置在东营市垦利区万达集团电厂,后因恐高被调到电厂化验室工作,但其自行离职。陈某华表示已经将来电人的孩子进行安置,来电人的孩子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就业安置费不退还,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为木李镇彭家村村民,小麦补贴至今未发放,咨询何时发放。
  高青县回复:木李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补贴)正在公示,经公示后,将于7月9日开始发放,预计7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为青城镇大北关村村民,小农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其庄稼破坏,施工方、村委、镇政府至今未予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高青县回复:经调查,因施工队工作失误,误将来电人玉米地挖毁0.3亩。经协调,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已由施工队赔偿1000元。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跟随嘉隆建筑有限公司在芦湖街道司官村进行旧村改造工作,现拖欠2019年工资1.4万元,要求尽快发放。
  高青县回复:经协调,施工单位正在走拨付流程,预计诉求人工资于9月1日前支付。
  高青县市民反映:田镇街道和润村实施旧村改造工程,房屋已建设完成,咨询何时可以回迁入住。
  高青县回复:田镇街道和润村由宁家、阮家、洼里徐3个自然村组成。其中,宁家自然村已于2011年完成搬迁,新建的合益小区为阮家、洼里徐2个自然村棚户区改造的小区。2020年4月,安置房进行了竣工备案验收。目前,街道已成立工作专班,全力以赴推进搬迁工作,力争在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搬迁。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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