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领回自己的电动车。
淄博7月8日讯 7月8日上午,在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夏家庄派出所院内召开了一个简短的退赃活动,派出所民警将盗窃案件中追回的电动车返还给当事人。破案和追赃都很快,但在退赃现场办案民警却始终高兴不起来。 “本来这些案件都可以避免的,被盗的电动车全都是因车主没有拔下车钥匙,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办案民警崔立国告诉记者。 5月31日下午3点,姜女士的粉红色电动车停放在一小区附近时被盗。这辆电动车购于2017年,花了3200元。姜女士平时很注意保养自己的爱车,车看上去像新的。 面对民警,姜女士很难为情,“我买东西时,为图方便习惯了停下车不拔钥匙就离开,这次是真长记性了。没想到车子还能回来,太谢谢民警了,我保证改了这个坏习惯。” 居民孙先生的深蓝色电动车,6月3日停放在院门外时被盗。 “我是觉得十几分钟就出来,所以就没有拔车钥匙,真的才十几分钟,出来车就不见了。”孙先生为了图方便,平时就有停车不拔车钥匙的习惯。 这些案件中,所有当事人被盗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都没有拔掉车钥匙,更没有上大锁或设定防盗提醒系统。他们有的是图方便不拔钥匙,还有的是忘记拔下钥匙。 “我就是专门挑不拔钥匙的电动车下手,打开电门锁骑上车就走,也就花六七秒时间吧,就是被人看见也不会认为你在偷车。”犯罪嫌疑人钱某是个盗窃老手,他认为去撬上锁的电动车,被发现的风险很大,不拔钥匙的车主,也不会有多大的警惕意识。“有一次,车主就离我不到5米,侧着脸跟别人说话,我骑上车从他旁边过去,他都没有发现,从那以后我就专挑电门锁有钥匙的偷。” 被盗的6辆电动车,在民警的努力下已经追回了4辆,另外两辆被盗电动车也在追赃中。目前,犯罪嫌疑人钱某已被博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崔立国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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