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被执行法官带上警车。
执行法官把孙某某堵在家中。
在法院调解室,孙某某最终答应还款并签订和解协议。
淄博7月27日讯 孙某某拖欠他人货款5年之久迟迟不付,直到执行法官上门强制执行后才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近日,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一团队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货主陈先生的70余万元终于有了着落。 据了解,陈先生经营熔块生意,自2013年4月份起,被执行人孙某某多次向其购买熔块,经双方对账,截至2016年2月23日,孙某某共欠陈先生货款815490元。陈先生多次进行催要,孙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货款,无奈之下,陈先生于2017年7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 “他卖给我的货物有质量问题,给我造成了损失……而且别的公司还欠着我的钱,所以我没钱支付货款……”面对法官的询问,孙某某百般抵赖。 淄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某某多次在陈先生处购买熔块,2016年2月23日出具了欠条一份并达成还款协议,并于2016年5月20日支付陈先生20000元,2017年1月16日支付货款50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孙某某支付陈先生货款745490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某拖欠的70余万元一直未履行,陈先生遂向淄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一团队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4年来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到位欠款158345.90元。 后来,虽然执行法官一直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孙某某一直无动于衷,还以外出经商为名四处躲藏、逃避执行。为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但始终没能发现孙某某的下落。 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一直在通过多种渠道打听孙某某的下落。今年7月份,执行法官锁定了孙某某的行踪,一举将其堵在家中。面对神兵天降的执行法官和干警,孙某某老老实实被带到了淄川区人民法院。 “如果你继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那么我们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孰轻孰重,你自己心里掂量一下。”来到淄川区人民法院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孙某某进行谈话,做思想工作,给他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根据和解协议,孙某某当庭支付10000元,7月20日支付10000元,剩余欠款自2021年8月份起每月30日前支付3000元直到所有货款付清为止。与此同时,陈先生自愿放弃相关利息。若孙某某任意一次违反付款义务,则他无条件同意变卖或拍卖其位于博山区房产一处用于偿还债务。 此次强制执行是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入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淄川法院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亚军 通讯员 武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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