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淄川区的第一部文化类专业志书——《淄川文化志》正在紧锣密鼓编纂中。为进一步丰富志书的配图,充分反映淄川区公共文化事业全貌,特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淄川区各个时期文化生活、文化工作的老照片。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5日。 二、征集内容 1.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淄川区群众文化生活和文化设施建设的老照片,如影院、剧场、文化站、歌舞厅、书店等。 2.反映各时期淄川区文化艺术、学术交流活动等文化工作的老照片,如歌舞比赛、文艺下乡演出、研讨会等。 3.有关领导、知名专家学者来淄川区对涉及文化工作进行视察、访问的老照片。 4.反映现已破坏、灭失的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的老照片。 5.文化领域其他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老照片。 三、参与方式 征集活动由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办公室设在般阳路230号三楼文化志办公室。有关单位、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1.相纸版照片。请自带老照片原片到文化志办公室登记,扫描或翻拍完毕后可以取回原片。现场需登记姓名、联系方式和照片的文字说明。也可邮寄至文化志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老照片征集字样,内附文字稿注明拍摄(收藏)者姓名、回邮地址、联系方式和照片的文字说明(尽可能全面注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地点、人物、事件、物件等名称)。 2.电子版照片。请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文化志办公室邮箱:zcwhz2020@126.com。文件命名格式:照片说明+拍摄(收藏)者+拍摄时间,另建文档注明联系方式和照片的文字说明(要求与邮寄相同)。 所征集老照片要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原始照片或扫描、翻拍的均可,黑白、彩色均可,尺寸不限。 四、奖励办法 凡照片被采纳者,赠送一套《淄川文化志》。 五、有关说明 1.征集老照片完全在个人自愿基础上,被选中老照片用于此次《淄川文化志》编纂,不再付稿酬。 2.邮寄途中发生照片折损、破损及遗失,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若照片价值珍贵,不建议通过邮递方式参与。 3.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提供者自行承担。 联系人:唐琨 联系电话: 5282226、18553371252 地址: 淄川区般阳路230号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 zcwhz2020@126.com
|